文章與演講

中華文化復興論壇
主辦 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

東風夜放花千樹

台灣美術院的傳承與發展

Taiwan Academy OF FINE ARTS

發表人  江明賢 
台 灣 美 術 院   副院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所 名譽教授


一、 全球藝術趨勢

在法國,於高等社會科學院下,設有法國藝術與語言研究中心(Centre de Recherches sur les Arts et le Language, Paris),從事藝術與語言方面之專精研究。在美國,則有美國藝術與科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其研究範圍更大,包括學界、商界和公共事務,例如2006年當選為院士的著名人士,即包括有兩位美國前總統布希( George H. W. Bush )和柯林頓( Bill Clinton ),可見其層級之高與聲譽之隆。在大陸,則有中國藝術研究院與中國國家畫院,隸屬中央文化部管轄,是大陸最高層級的國家級綜合藝術研究機構。自1950年代的中國戲曲研究院等前身,發展迄今成為「中國藝術研究院」,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具有相當完整而龐大的規模。不僅積極從事國際間的藝文交流活動,更從事各類藝術的專門研究,培養眾多博士、碩士人才,成為中國大陸藝術發展的一大助力。
由岡倉天心所創以東京藝術大學教授為主要成員之「日本美術院」為日本最重要之主流美術團體,培養甚多之美術著名學者與畫家。促成戰後日本美術之蓬勃發展與影響。
相較之下,臺灣可說尚未發展出能兼顧文化推展與從事純粹藝術研究的機構,即便是在中央研究院,亦無藝術之專門研究單位。臺灣的藝術發展,歷來在文化推展的部分,以政府機關及政府附屬機構為核心;在藝術研究的部分,則以公私立大學之藝術相關科系研究所和公私立美術館為核心。
文化藝術之推展,在中央和地方分別由文化部(原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和各地文化局掌管各項文化事務。半官方性質的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代表(國藝會),民間社團則以中華文化總會(前中華文化復興總會)為最具規模具,皆積極參與台灣各項文化藝術事務的推動。各部門對於文化政策與事務的推展,除了主辦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與獎項外,也對各類民間藝文團體的補助,與大陸或海外各國相關藝文機構的文化藝術交流。然而,受限於政府年度預算與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乃至兩岸政策等制度面的限制,臺灣與大陸對岸、或國際間的交流與發展,有著許多無形的枷鎖。
藝術研究,以臺灣公私立大學美術相關系所和公私立美術館二大系統,作為美術研究的核心。在公私立大學的部分,以歷史最悠久、師資最完善的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所為例,是國內擁有最廣泛最完整的美術相關領域碩、博士班之美術高等學府。然而,公立大學由於是以教育作為主要任務,對於兩岸與國際間的交流合作,便受限於學校預算限制,難有更積極突破性的發展。同樣地,在公私立美術館的部分,藝術研究只是美術館眾多任務中的一項,並且研究人員的研究領域往往需要配合館藏與該館特色,各個美術館對於研究部門經費的分配,與典藏、展覽、推廣教育等部門經費相較,更可說相當匱乏,這使得美術研究存在相當程度的侷限性与無力感。

二、 民間力量:藝術的第三勢力

臺灣如何突破現狀,是刻不容緩的問題。臺灣,需要一個能獨立於政府體制的文化藝術推展研究機構,而民間力量,正是推動這股向上提昇、向前邁進的動力。
許多歐、美、亞洲先進國家之大企業家贊助藝術研究不遺餘力,例如美國藝術與企業協會(Arts& Business Council)、英國藝術與企業組織(Arts &Business UK)、法國藝術與企業組織(ADMICAL)、澳洲藝術與企業基金會(Australia Business Arts Foundation)、日本社團法人企業贊助藝術協議會(Kigyo Mécénet)、韓國企業贊助藝術協會(Korean Business Council for the Arts),都是透過民間企業力量,共同來參與藝術文化的推展。2013年底成立的具有官方色彩的中國國家藝術基金,對推動支持國家各項藝術發展更將具有指標性的作用。資助範圍包括藝術的宣傳推廣、創作生產、徵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
因此,臺灣民間企業應該以更具整合性、更能兼顧文化交流與專業藝術研究的形式,來投入藝術贊助的行列。這是嶄新的贊助形式:透過以成立專門研究機構或基金會的方式,不僅有別於以往企業僅能以贊助團體或個人創作的方式來支持藝術領域的耕耘,更可以透過專門研究機構或基金會的國際交流、藝術研究等活動,來提升整體之企業形象,社會責任,並增加企業的國際能見度,並且讓藝術研究的成果,與企業界共享。這是產學合作的新形式,是產學界的雙贏。

三 、 轉型契機:臺灣美術院

「台灣美術院」是一個立足本土,推展台灣美術,以從事美術創作與理論研究,並促進產學官合作,積極拓展國際與兩岸文化交流,以推動並提昇台灣之美術發展為宗旨。最後促進臺灣專業藝術成就登上國際舞台的學術研究機構。「台灣美術院」將是臺灣美術之活力與成就的殿堂,也是臺灣民間文化藝術力量的具體展現。
「台灣美術院」是由台灣藝壇聲譽崇隆的王秀雄﹑廖修平﹑傅申﹑何懷碩、江明賢﹑黃光男等教授所發起並擔任籌備委員。由廖修平教授擔任召集人,江明賢教授擔任計畫撰稿人兼執行長,於2010年元旦正式成立。首屆院士成員聘請台灣美術界之教授菁英﹑畫壇傑出成就與具影響力者十八位所組成。
「台灣美術院」下設「研究發展中心」、「學術交流中心」、「教學推廣中心」、「文創產業中心」、「出版部」、和「展覽部」作為六大發展主軸:
1.「研究發展中心」:分為「創作組」與「理論組」。
2.「學術交流中心」:則從事海峽兩岸間的文化交流合作,並與國際間知名美術機構或團體建立合作伙伴關係。
3.「教學推廣中心」:則從事美術高級人才的培育,並整合兩岸暨各國高等美術教育的資源。
4.「文創產業中心」:以推展台灣之文化創意產業,培訓人才,整合資源。
5.「出版部」:將以本院美術院士的研究成果,出版中英文著作與學術刊物。
6.「展覽部」:計劃成立展覽中心,中長程計劃成立文物藝術館或美術館等。典藏品之研究、文化創意產品之展銷等。舉辦專家學者之講座等。
「台灣美術院」成立時原隸屬於「巴黎文教基金會」,首次院士大展於2010年3月美術節在台北國父紀念館中山「國家」畫廊舉行。同年五月,由院士王秀雄、廖修平、江明賢、鍾有輝、林磐聳和企業家廖修謙等,共同籌募基金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成立「財團法人台灣美術院文化藝術基金會」,正式登記為合法之民間美術研究機構。董事會推舉王秀雄為董事長,廖修平、江明賢、林磐聳、廖修謙擔任董事,鍾有輝任董事兼基金會執行長,從此「台灣美術院」便隸屬於此基金會。
「台灣美術院」是對臺灣具有卓越藝術成就之人才與資源的整合,也是臺灣民間企業擴大國際能見度的重要舞台。這項變革,是臺灣美術界轉型的重要契機。臺灣將因此讓世界看到不一樣的藝術能量,讓全球認識到不一樣的臺灣獨特的藝術成就,成為華人世界的另一道光芒。

四、院務發展目標

「台灣美術院」在院務發展目標上,以近程、中程、遠程作為院務發展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近程目標,以日﹑韓﹑中國大陸作為主要交流對象,並健全本院的各項基本機能;第二階段的中程目標,完成「亞太結盟」的進階任務,擴充本院的軟硬體設施。第三階段的遠程目標,完成「全球夥伴關係」的終極目標,除了建立永久性院址,並將常態性和國際藝術領域之研究機構,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見圖一)
各階段之細部目標,茲分述如下:
(一)近程目標:2-5年
1、成立財團法人台灣美術院文化藝術基金會,下設台灣美術院。
2、延聘海內外美術界有聲望成就之教授、畫家擔任本院美術院士。
3、與日﹑韓﹑中國大陸重要美術學府﹑機構﹑團體等交流。
4、成立網路美術館。
5、出版學術性刊物、藝術性季刊。
6、舉辦大陸巡迴展暨學術研討會。
7、成立教學部或與兩岸大學合作。
8、定期舉辦美術院士聯展及義賣。
9、籌募基金。
(二)中程目標:5-10年
1、進行亞太地區各種美術交流。
2、成立藝術中心或文物藝術館。
3、舉辦「台灣美術院獎」。                                                       4、舉辦國際性雙年展與學術研討會。
5、出版「台灣美術院」月刊。
(三)遠程目標:10-20年
1、建立永久性院址,成為集研究、教學、交流、圖書館、文物館、藝文中心等多功能藝術園區。
2、成立「台灣美術院美術館」。
3、成立國際藝術研究中心。
 

五、傳承與發展

(一)提升臺灣美術發展
臺灣美術院的成立,將有助於提昇臺灣的美術創作與理論研究,對於台灣的美術整體發展,將提供莫大的助益。本院於成立初期,聘請國內十八位在美術創作與理論研究具權威與傑出成就者,擔任本院美術院士。未來每三年增聘數位院士,預計十年內,擴充美術院士人數規模兩倍,充實本院研究水準與素質,並提昇本院在海內外藝壇的影響力與地位。
(二)增進兩岸交流
本院的兩岸藝術與文化推展活動,將有助於臺灣與中國大陸藝文合作模式的建立。透過舉辦兩岸學術研討會、兩岸藝術創作交流展,以及互組參訪團,邀請中國大陸知名藝術家、藝術理論家來台進行訪問研究,並由本院提供國內優秀學者、藝術家前往中國大陸進行學術訪問、講座,不但可促進國內學術素養的提昇,更可以將臺灣的卓越藝術成就,在中國大陸發揮更廣闊的影響力。
此外,本院將與中國大陸知名高等美術學府建立教學結盟,進行建教合作。除了提供台灣更多元的高等美術教育進修管道,也將為兩岸美術教育資源的整合,建立溝通與互惠的平台。
(三)擴大國際交流與能見度
本院在國際藝術與文化研究交流上,將與甚具影響力之日本美術院、法國藝術與語言研究中心、美國藝術與科學院等國際知名藝術研究機構建立交流與合作,並計畫透過中程、遠程目標的執行,未來計畫將於北京、首爾、東京、等亞洲重要城市甚至紐約、倫敦、巴黎等地成立辦事處。
未來並計畫成立國際藝術研究中心,參與國際性藝術組織、進行亞太地區國際學術合作、舉辦國際性雙年展與學術研討會。透過全面性地參與國際藝術事務,來提昇臺灣在國際藝術研究領域的地位。             

六、財團法人台灣美術院文化藝術基金會 

發起人兼籌備委員:
王秀雄 廖修平 傅  申 何懷碩 江明賢 黃光男
董事會
董 事 長   王秀雄 
董    事   廖修平 江明賢 林磐聳 廖修謙 鐘有輝
執 行 長   鐘有輝

七、台灣美術院 簡介

台灣美術院以從事美術創作與理論研究、促進產學官合作、拓展國際與兩岸  藝術交流及資源共享、推動並提昇台灣美術發展為宗旨。
台灣美術院由台灣美術學界與畫壇聲望崇隆之王秀雄、廖修平、傅申、何懷碩、江明賢、黃光男等教授所發起,於2010年元旦正式成立。首屆院士聘請台灣美術界之教授菁英、畫壇傑出成就與具影響力的陳奇祿、王秀雄、陳銀輝、廖修平、傅申、謝里法、何懷碩、江明賢、吳炫三、江賢二、顧重光、黃光男、曾長生、鐘有輝、詹前裕、林章湖、林磐聳、薛保瑕(按年齡序)等十八位組成,推舉陳奇祿為名譽院長、廖修平為院長、王秀雄為副院長、江明賢為副院長兼執行長、鐘有輝為副執行長。2012年後又陸續延聘藝術精英加入陣容: 林昌德、李振明、蘇憲法、郭博洲、游明龍、林俊良、林柏亭、王耀庭、曲德義、廖新田、程代勒、盧明德等教授。
台灣美術院下設研究發展、學術交流、教學推廣、出版、文創產業、展覽等六大部門。研究發展部分為創作與理論兩組;學術交流部推動發展國際暨兩岸間知名美術學府、機構或團體等交流或建立合作伙伴;教學推廣部實施高階美術人才之培訓;出版部出版院士成員之創作與理論研究成果、中外藝術刊物或論著;文創產業部推動發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培訓人才、整合資源;展覽部近程計劃為成立展覽中心,中長程計劃成立文物藝術館或美術館等。
台灣美術院成立時原隸屬於巴黎文教基金會,首次院士大展於2010年3月美術節在台北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國家畫廊舉行。同年五月,由院士王秀雄、廖修平、江明賢、鐘有輝、林磐聳和企業家廖修謙等擔任董事會董事,共同籌款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籌組“財團法人台灣美術院文化藝術基金會”,正式登記為合法之民間美術研究機構。董事會推舉王秀雄為董事長,鐘有輝為基金會執行長。董事會並禮聘陳奇祿、王秀雄兩位為台灣美術院名譽院長,廖修平為院長,江明賢為副院長兼執行長。此後台灣美術院便隸屬於此基金會。2011年應大陸文化部中華文化聯誼會之邀請,八月於北京中國美術館,九月於廣東美術館舉行盛大之巡迴展與學術研討會;2014年五月於澳洲大學美術館,八月於東京松濤美術館舉行院士聯展與講座,這些海外之邀請展都引起廣大之迴響與佳評。

八、美術院行政單位

名譽院長  王秀雄 
院    長  廖修平
副 院 長  江明賢 林磐聳
執 行 長  鐘有輝

九、各院招集人

理論研究院:王秀雄 
油  畫  院:廖修平     
國  畫  院:江明賢 
設  計  院:林磐聳 

十、院士

王秀雄 陳銀輝 廖修平 傅  申 謝里法 何懷碩 江明賢 
吳炫三 顧重光 黃光男 曾長生 鐘有輝 蘇憲法 林昌德 
詹前裕 林章湖 李振明 薛保瑕 林磐聳 游明龍 郭博州 
林俊良 林柏亭 王耀庭 曲德義 廖新田 程代勒 盧明德


首屆十八院士合影